{{ $t('FEZ002') }} 教務處|
緊急重要公告!
依據教育部110/05/14臺教授國部1100060223號函
原規定「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經採檢未知結果者不得應試」。
*緊急公告以下對象增列為不得應試者
「被指定採檢或自費檢驗之考生,均視同自主健康管理(未獲知結果者),不得參加明後兩日會考。待確認結果為陰性,始得參加補考」
(舉例說明:不論有無症狀,只要去醫院採檢者,明天就不能參加會考。請保留相關採檢單據,之後繳交至竹中,統一申請補考事宜)
若去採檢請務必聯繫導師
感謝
{{ $t('FEZ003') }} 2021-05-14
{{ $t('FEZ004') }} 2021-05-14|
{{ $t('FEZ005') }}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