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請頒對象為各級公立學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服務⾄本110年7⽉31⽇連續實際從事教學⼯作屆滿10年、20年、30年、40年,服務成績優良者(年資計算⾄110年7⽉31⽇⽌‧請獎教師年資須連續未曾中斷(月份連續);如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復薪後其年資視為連續,惟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110年資深優良教師其年資採計⾄110年7⽉31⽇,經本室依服務年資初步查核結果,教師屆滿10年、20年、30年者計有:
1.滿10年者:教師陳信恩、許曉倩、林姵君、曾上容、蔡佩純、謝佳頴、賴月心、葉信賢、陳怡璇、黃于庭、陳貞瑾、林羿汝等12人。
2.滿20年者:教師陳彥芬、胡思敏、黃勺几、黃惠玲等4⼈
3.滿30年者:教師蘇榮宗、吳梅芬等2⼈
4.滿40年者:0⼈
三、請上列老師請於3⽉12⽇下班前至本室核對資料並填具推薦表。
四、請有疑義者於3/12(星期五)前向人事室提出,以利更正。
五、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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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3-02
{{ $t('FEZ014') }} 2021-04-01|
{{ $t('FEZ004') }} 2021-03-02|
{{ $t('FEZ005') }}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