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自110年1月1日起為強化保險業透過信用卡或金融機構轉帳扣款收取保險費之身分驗證機制,於要保書新增要 保人簽名欄位、個人資料蒐集約定事項與處理及利用同意書等,並依金管會公告之個人投保旅遊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本方案保費費率。
二、要保書及宣傳DM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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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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