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3月18日府教社字第1100050268號函辦理。
二、旨揭畫展徵集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含幼兒園),詳請參閱徵集辦法,簡章請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ed.arte.gov.tw)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網址:www.kaearoc.org.tw/html/)下載運用。
三、請有意參加的同學將參賽作品於110年4月20日(二)前送至學務處訓育組。
{{ $t('FEZ003') }}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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